供應商協議管理(Supplier Agreement Management, SAM)的目的,在管理供應商產品的取得。
供應商協議管理流程領域,包含下列各項活動:
• 決定待取得產品的取得方式
• 選擇供應商
• 建立並維護供應商協議
• 執行供應商協議
• 監督選商流程
• 評估選商工作產品
• 接受交付的取得產品
• 移交已取得產品給專案
SG 1 建立供應商協議:建立並維護與供應商的協議。
SP 1.1 決定取得方式:決定欲取得之每一產品或產品組件的取得方式。
SP 1.2 選擇供應商:評估供應商滿足專案指定需求與已建立準則之能力,選擇供應商。
SP 1.3 建立供應商協議:建立並維護與供應商間的正式協議。
SG 2 滿足供應商協議:專案與供應商的協議必須滿足雙方。
SP 2.1 執行供應商協議:與供應商共同執行供應商協議所指定的各項活動。
SP 2.2 監督選定之供應商流程:選擇、監督及分析供應商所使用的流程。
SP 2.3 評估所選定之供應商工作產品:針對客製化產品的供應商,選擇及評估工作產品。
SP 2.4 接受取得的產品:在接受取得的產品前,確保其已滿足供應商協議。
SP 2.5 移交產品:移交從供應商取得的產品予專案。
GG 1 達成特定目標:本流程將藉由界定之輸入的工作產品轉換為輸出的工作產品,並支援與促成流程領域特定目標的達成。
GP 1.1 實施特定執行方法:實施供應商協議管理流程的特定執行方法,以發展工作產品與提供服務,達成流程領域的特定目標。
GG 2 制度化已管理流程。將流程制度化為已管理流程。
GP 2.1 建立組織政策:建立並維謢組織政策,以規劃和執行供應商協議管理流程。
GP 2.2 規劃流程:建立並維謢執行供應商協議管理流程的計畫。
GP 2.3 提供資源:提供充足的資源,以執行供應商協議管理流程、發展工作產品及提供流程服務。
GP 2.4 指派責任:指派供應商協議管理流程的責任與授權,以執行流程、發展工作產品及提供流程服務。
GP 2.5 訓練人員:依需要訓練人員,以執行或支援供應商協議管理流程。
GP 2.6 管理建構:將指定的供應商協議管理流程工作產品,納入適當層級的控制。
GP 2.7 界定並納入相關的關鍵人員:依計畫界定並納入供應商協議管理流程相關的關鍵人員。
GP 2.8 監控流程:依本流程的執行計畫,監控供應商協議管理流程,並採取適當的矯正措施。
GP 2.9 客觀評估遵循程度:依本流程的說明、標準及程序,客觀評估供應商協議管理流程的遵循程度,並解決不符合的情況。
GP 2.10 與上層管理人員審查各狀況:與上層管理人員審查供應商協議管理流程的活動、狀況及結果,並解決問題。